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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1-24 13:59:42

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

关于进一步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

通 知


各支部;各科室、系部;习水校区:

清明节将至,全校党员、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,坚决抵制不良风气。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巩固深化纠正“四风”成果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,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:

一、严明纪律要求

(一)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、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活动;

(二)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、踏青、健身、娱乐、相互宴请等活动;

(三)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;

(四)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;

(五)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;

(六)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游玩、祭祀扫墓的同学、朋友、战友等提供餐饮、住宿等接待安排;

(七)严禁借祭扫之机搞隐秘聚会、违规吃喝宴请;

(八)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

(九)严禁祭扫活动中讲捧场、比阔气、奢侈浪费;

(十)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。

二、对党员和干部的要求

(一) 党员、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,以身作则,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积极倡导移风易俗、文明祭扫新风。要以多种形式发信号、打招呼、提要求、明责任,教育引导广大党员、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理祭扫活动。

(二) 学校财务部门要重点加强的管理,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公务开支审核审批制度。

(三) 学校办公室要加强公车监管,除应急工作用车外,其他车辆一律定点停放、封存管理。

三、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

学校纪委和各基层纪检员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,加大监督检查和问题查处力度。及时认真受理群众举报。对信访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即收即报、快查快办、严格执纪,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,还要追究相关责任。对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通报一起,持续释放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,形成强有力震慑。

监督举报电话:49477606714893906@qq.com


中共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8年4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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